柴胡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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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柴胡口服液

金石清热颗粒

规格

10mlx6支

每袋装8g
生产企业

河南天方药业中药有限公司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0107

国药准字Z20000036
说明
适应症

解表退热。用于外感发热,症见身热面赤、头痛身楚、口干而渴。

解表清热。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恶风,汗出,咽喉肿痛,咳嗽,头痛,鼻塞,流涕。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支,一日3次。

开水冲服,每次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个别患者服药后发生恶心,呕吐,便溏。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忌服。

成分

柴胡。辅料为丙二醇、蔗糖、纯化水。

本品主要成分为柴胡、石膏、金银花、连翘、荆芥、知母、牡丹皮、甘草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微甜、略苦。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颗粒,间有白色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