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石退热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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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柴石退热颗粒

青梅感冒颗粒

规格

8g*6袋/盒

每袋装15克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10012

国药准字Z2002712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解表清里。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或恶风,咽痛,口渴,便秘,尿黄。

清热解表。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头痛,咳嗽,鼻塞。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每次1袋,一日4次。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1~2次。

副作用

个别患者发生腹泻,恶心,食欲减退。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服。

糖尿病患者禁服。

成分

柴胡、黄芩、石膏、青蒿、板蓝根、金银花、大黄、蒲公英、知母、连翘。辅料为乳糖、甜菊苷。

青蒿、五指柑、香薷、狗肝菜、甘草、积雪草、岗梅、蔗糖。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苦、微甜。

本品为颗粒剂。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