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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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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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0.2g |
生产企业 |
上海北杰集团关东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590 |
国药准字H2008048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期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其他感染: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乳腺炎、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0.25~0.5g/次,每日3次,儿童口服:0.5mg/kg,每日3次。饭前服。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成人每日200-300mg,分2—3次口服。病情较重者,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g,分3次口服。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副作用 |
用药后偶有蕁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 |
1.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消化不良等; 2.过敏症:偶有浮肿、荨麻疹、发热感、光过敏症以及有时会出现皮疹、搔痒、红斑等症状; 3.神经系统:偶有震颤、麻木感、视觉异常、耳鸣、幻觉、嗜睡,有时会出现失眠、头晕、头痛等症状; 4.肾脏: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 5.肝脏: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 6.血液:有时会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 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如发现异常时应注意观察,必要时可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
禁忌 |
胆道完全梗阻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青光眼患者不宜使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柳胺酚,其化学名称为4-羟基水杨酰苯胺。其结构式分子式:C13H11NO3,分子量:229.24。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乳酸左氧氟沙星。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或其他过敏症状需停药。 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7.偶有用药后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如有上述症状发生,须立即停药,直至症状消失。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