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5g*36粒 |
每粒装0.45g |
生产企业 |
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690 |
国药准字Z1999105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清热利湿。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湿热中阻证。症见:胸胁脘闷、口粘口苦、恶心厌油、纳呆、倦怠乏力、肢体困重或身目发黄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饭后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三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偶见胃脘不适。 |
禁忌 |
孕妇忌服。 |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地黄、甘草 |
熊胆粉、龙胆、丹参、柴胡、虎杖、板蓝根、郁金、白芍、枸杞子、茯苓、黄芪、麦芽(炒)、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或颗粒;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宜吃油腻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