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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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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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36粒 |
每支装4g |
生产企业 |
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690 |
国药准字Z200907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清热燥湿,祛瘀生肌。本品用于慢性宫颈炎之宫颈糜烂﹑中医辨证属于湿热瘀阻所致者,症见带下量多﹑色黄或白,腰腹坠胀,口苦咽干,舌红苔黄腻,脉弦或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阴道给药。晚上临睡前将阴道给药器中的药物送入阴道深处。每次月经干净3天后开始用药,一次1支,一日一次,每个月经周期连续使用10天,连续两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偶见给药局部出现瘙痒,皮疹或疼痛,一般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孕妇忌服。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地黄、甘草 |
椿皮,苦参,乳香,牡丹皮,冰片。辅料为羧甲基纤维素钠,甘油,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凝胶;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过敏体质慎用。 2. 使用阴道给药器勿用力太过,以免伤及阴道后穹窿等部位。 3. 本品适用范围不包括宫颈息肉,宫颈粘膜炎,宫颈腺囊肿,宫颈肥大患者。 4.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