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5g*36粒 |
每薄膜衣片重0.3g |
生产企业 |
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690 |
国药准字Z2002314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清湿热,止带下。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白带量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口服偶有头昏、头晕、恶心,停药后消失。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地黄、甘草 |
广东紫珠、益母草、乌药。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涩、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带下伴阴痒或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4.脾胃虚弱,尤其是脾胃虚寒者慎用;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 5.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后偶见头晕,多可自行消失,不必停药。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