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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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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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 |
0.3g*12S*2板 |
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244 |
国药准字H5202075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溃疡性结肠炎、非特异性慢性结肠炎等炎症性肠病。 |
用于急慢性肠炎、溃疡性结肠炎、肠激惹综合症、功能性腹泻及细菌性痢疾引起的腹泻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重症患者每日早、中、晚排便后各用一粒;中或轻症患者早、晚排便后各用一粒,症状明显改善后,改用维持量,每晚或隔日晚用一粒,晚间给药时间最好在睡前 |
口服。1~7岁儿童,一次1粒;7~12岁儿童,一次2粒;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4粒;一日3~4次。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成人一日最大用量为1.5g,临床应用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少数病人有头昏、嗜睡、恶心等症状 |
禁忌 |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2岁以下小儿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柳氮磺吡啶。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鞣酸、苦参碱。 |
性状 |
本品为脂肪性基质制成的黄色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白略带黄色的粉末或颗粒,气微弱,味涩,微 苦 |
注意事项 |
1、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胺类、碳酸肝霉抑制药及其它磺胺类药物呈现过敏者,对本品亦会过敏。 2、本品在放置过程中有时栓体表面会析出白霜系基质所致。属正常现象,不影响疗效。 3、有些患者用药后大便时会发现有黄色颗粒状物排出,这些物质是药物在肠道内分解产物以及未完全吸收的药物,属正常现象。若用药后不久即排便并发现有大量黄色药物颗粒排出,则应补用药栓一粒。如果患者用药数小时后排便时药栓仍以原型整粒排出则属异常现象。这种现象若重复发生数次,则停用栓剂治疗。 |
1.1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连续使用本品3天,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