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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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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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含柠檬烯(C10H16)应不得少于75.0mg。 |
0.25g |
生产企业 |
四川峨嵋山药业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075 |
国药准字H22024074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胆囊炎、胆管炎、胆结石、胆道术后综合征。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3~5粒,每日3次,胆道疾病3周为一疗程。 |
口服:0.25~0.5g/次,每日3次,儿童口服:0.5mg/kg,每日3次。饭前服。 |
副作用 |
部分患者用药后有轻度口干现象;少数患者可出现头昏、乏力、心悸、便秘、口唇疱疹等。 |
用药后偶有蕁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 |
禁忌 |
不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 |
胆道完全梗阻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青光眼患者不宜使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柠檬烯。 化学名称:1-甲基-4-(1-甲基乙烯基)环已烯。 化学结构式为:分子式:C10H16,分子量:136.23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柳胺酚,其化学名称为4-羟基水杨酰苯胺。其结构式分子式:C13H11NO3,分子量:229.24。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橙黄色的湿润颗粒;具有特异香气,味微甘、苦。 |
本品为胶囊剂 |
注意事项 |
1.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2.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3. 不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 |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