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4g(相当于饮片3.144g) | |
生产企业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步长神州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675 |
国药准字Z2005563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清热解毒,化瘀行滞,除湿止带。用于湿热蕴结所致的带下量多,月经量少、后错,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滑石粉、柠檬黄。 |
蒲公英、败酱草、薏苡仁、赤芍、苍术、当归、川芎、香附、延胡索(制)、泽泻、白花蛇舌草。 |
性状 |
本品为素片,显棕黄色;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及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便溏或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4.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带下伴阴痒或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