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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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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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40mg | |
生产企业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675 |
国药准字Z2010002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清热燥湿止泻,行气宽中止痛。用于急性腹泻之湿热证,症见大便泄泻、泻下急迫或泻下不爽,腹胀或腹痛,恶心,口干,小便短黄,舌苔白腻或黄腻,脉濡或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用药期间偶见肝功能异常和恶心。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滑石粉、柠檬黄。 |
厚朴提取物、黄连提取物、干姜油、木香油。 |
性状 |
本品为素片,显棕黄色;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滴丸;气香,味苦、辛凉。 |
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适用范围不包括食物中毒、感染或药物所致腹泻者。 2.可配合常规口服补液或静脉补液治疗。 3.请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 4.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特殊人群(如儿童、妊娠期、哺乳期和月经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心律失常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