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重1.2g | |
生产企业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康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675 |
国药准字Z2001006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清热燥湿、去腐生肌。用于带下湿热证,症见带下量多、色黄如脓,或挟血丝,有秽臭气,腰痛,腰腹坠胀,口苦,口干,尿黄,便干,阴痒等;慢性宫颈糜烂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阴道给药。于月经干净2-3天后开始用药,一次1粒,隔天用药1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例可出现局部疼痛、红肿、脱皮,瘙痒,腹痛等症状,可对症处理或停药治疗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月经期停药。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滑石粉、柠檬黄。 |
苦参、枯矾、苦杏仁、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素片,显棕黄色;味苦。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褐色鱼雷状栓剂。 |
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如发现药栓变软,切勿挤压,可在用药前将药栓放入冷水或冰箱内冷藏5-1分钟,即可使用,药栓外形改变不会影响疗效。 2、外用药,禁口服。 3、月经前三天最好不用本品。 4.必须将药栓推入阴道深部后穹窿(阴道口一手指深)、静卧一段时间(1-2小时),以免药物融化溢出体外引起外阴瘙痒、灼热及红肿。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