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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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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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4g | |
生产企业 |
四川巴中普瑞制药有限公司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650 |
国药准字Z200907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清热燥湿,祛瘀生肌。本品用于慢性宫颈炎之宫颈糜烂﹑中医辨证属于湿热瘀阻所致者,症见带下量多﹑色黄或白,腰腹坠胀,口苦咽干,舌红苔黄腻,脉弦或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阴道给药。晚上临睡前将阴道给药器中的药物送入阴道深处。每次月经干净3天后开始用药,一次1支,一日一次,每个月经周期连续使用10天,连续两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给药局部出现瘙痒,皮疹或疼痛,一般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滑石粉、柠檬黄。 |
椿皮,苦参,乳香,牡丹皮,冰片。辅料为羧甲基纤维素钠,甘油,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 |
性状 |
本品为素片,显棕黄色;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凝胶;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过敏体质慎用。 2. 使用阴道给药器勿用力太过,以免伤及阴道后穹窿等部位。 3. 本品适用范围不包括宫颈息肉,宫颈粘膜炎,宫颈腺囊肿,宫颈肥大患者。 4.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