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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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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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片 |
每袋装8g;每袋装3g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606 |
国药准字Z1091005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清热除湿化滞。本品用于急性胃肠炎,属伤食泄泻型及湿热泄泻型者,证见腹痛腹满、泄泻臭秽、恶心呕腐或有发热恶寒苔黄脉数等。亦可用于食滞胃痛而证见胃脘痛、拒按、恶食欲吐、嗳腐吞酸、舌苔厚腻或黄腻脉滑数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8g(1袋),一日3次。浅表性胃炎十五天为一个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蜜炙)。辅料为:硬脂酸镁、滑石粉、淀粉。 |
牛耳枫、辣蓼。 |
性状 |
本品为素片或糖衣片,素片或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味苦。 |
本品为棕色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