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25g | |
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701 |
国药准字Z2001006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本品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滑石粉、柠檬黄。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泽泻、木通、车前子、当归、地黄、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素片,显棕黄色;味苦。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膏状物; 气特异,味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