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酸氟伏沙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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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马来酸氟伏沙明片

米氮平片

规格

50mg

15mg
生产企业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华裕(无锡)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921

国药准字H20100103
说明
适应症

1、抑郁症及相关症状的治疗。2、强迫症症状治疗。

抑郁症。

用法用量

口服

抑郁症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或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及50mg或100mg),晚上一次服用。建议逐渐增量直至有效。常用有效剂量为每天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且可根据个人反应调节,个别病例可增至每日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

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次服用。

世界卫生组织要求,患者症状缓解后,继续服用抗抑郁制剂至少6个月。

马来酸氟伏沙明用于预防抑郁症复发的推荐剂量为每日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

强迫症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服用3-4天。通常有效剂量在每日2片-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300mg)之间。应逐渐增量直到达到有效剂量。成人每日最大剂量为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8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每日最大剂量为4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200mg)。单剂量口服可增至每日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睡前服,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2-3次服。

如已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可继续应用此根据个人反应调整的剂量。如果服药10周内症状没有改善应继续使用本品。尽管尚无系统资料提示应用氟伏沙明持续治疗的最长时间,由于强迫症是一慢性疾病,可以考虑在相应患者人群中治疗时间大于10周。根据病人情况仔细调整剂量,使病人接受尽可能低的有效剂量,并应定期评估是否继续治疗。也可考虑合并行为疗法。

对肝肾功能异常的患者,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

本品宜用水吞服,不应咀嚼。

或遵医嘱。

口服,可随水吞服,不要咀嚼。成人治疗起始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15mg,而后逐步加大剂量以达最佳疗效,有效口服剂量通常为每天15~45mg。有肝肾功能损伤的病人,米氮平的清除能力下降,因而这类病人用药时,应予以注意。米氮平的半衰期为20~40小时,因而用药可以一天一次,于睡觉前服下效果更佳。也可分服,早晚各一次。病人应持续服药,最好在症状完全消失4~6个月后再停药。合适的剂量在2~4周内就会有显著疗效。如效果不明显,可将剂量增加,直至最大剂量,如加量后2~4周内仍无显著疗效,应立即停止用药。

副作用

马来酸氟伏沙明治疗中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有时伴呕吐。服药2周后通常会消失。在对照的临床观察中出现的发生率大于1%或大于安慰剂组的其它不良反应报告有:

中枢神经系统-嗜睡、眩晕、头痛、失眠、紧张、激动、焦虑、震颤;

消化系统-便秘、厌食、消化不良、腹泻、腹部不适、口干、不适;

皮肤-多汗;

其它-无力、心悸、心动过速。

其它与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类似,极个别报道有低钠血症,停用马来酸氟伏沙明,此情况逆转。一些患者可能由于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引起。大部分病例为老年患者。

出血性疾病:见【注意事项】。

体重增加或减少偶有报道。

如马来酸氟伏沙明突然停药,下列症状偶有发生:头痛、恶心、头晕和焦虑。

上述症状有些可能因患者本身的抑郁症所致而不一定与药物相关。

1.患抑郁症的病人常表现出一系列和疾病相关的现象,因而有时很难断定一种现象是疾病本身的表现还是服用米氮平后的不良反应。服用米氮平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食欲增大及体重增加。

2)嗜睡、镇静,通常发生在服药后一周内(注意:此时剂量的减少并不会缓和这种不良反应,反而会影响对抑郁症的治疗效果)。

2.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出现以下症状:

1)(体位性)低血压

2)躁狂症

3)惊厥发作、震颤和肌痉挛

4)浮肿及相应的体重增加

5)急性骨髓抑制(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各类细胞减少)(见使用注意事项)

6)血清转氨酶的升高

7)药疹

禁忌

1、对马来酸氟伏沙明或其他辅料过敏者禁用。

2、本品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联合应用,如果病人由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改服本品,治疗初期应注意:如为不可逆转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至少应停药2周;如为可逆转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可于停药后1天改服本品;

3、若停用本品治疗,在改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之前至少应停药1周。

米氮平过敏者禁止使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马来酸氟伏沙明。

本品主要成份为米氮平。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显白色或类白色。

注意事项

1、抑郁症病人自身常有自杀倾向,常在症状明显改善前持续出现。

2、对肝或肾功能异常的病人,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偶见无已知肝功异常的患者服药后出现肝酶升高,且多伴临床症状。若出现此情况,应立即停药。

3、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可引发惊厥,但有癫痫史的患者应慎用,如惊厥发生应立即停用本品。

4、有报告应用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有皮肤粘膜异常出血,如淤斑和紫癜。同时应用影响血小板功能的药物(TCAs,阿斯匹林,NSAIDs等),以及有不正常出血史患者慎用。

5、马来酸氟伏沙明在临床上可引起轻微心律减慢(2-6次/分)。

6、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健康志愿者,每天服用本品3片,对驾驶或机械操作没有影响。但有报告表明,用药后可能会出现困倦,驾驶与操作机器者应注意。

1.多数抗抑郁药使用时,均有骨髓抑制的现象,表现为粒性白血球减少和粒性白细胞缺乏症,此症状多发生在用药后的4~6周内,停药后多数可恢复正常。在米氮平的临床研究中极少数病人也曾出现这种可逆性白细胞缺乏症,因此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如病人有发热、咽喉痛、胃痛及其它感染症状时应停止用药,并作周围血象检查。

2.对以下病症患者,应注意用药剂量并定期作仔细检查:

1)癫痫病及器质性脑组织综合症:临床经验证明使用米氮平治疗极少会引起不良反应。

2)肝肾功能不全者。

3)有心血管疾病,如传导阻滞、心绞痛及近期发作的心肌梗塞。这类病症应采取常规预防措施并谨慎服用其它药物。

4)低血压者。

3.和其它抗抑郁药一样,下列病人服用米氮平时应予以注意:

1)排尿困难如前列腺肥大者(尽管米氮平仅有微弱的抗胆碱能活性,使用时极少引起不良反应)

2)急性狭角性青光眼的眼内压升高(同样由于米氮平仅有微弱的抗胆碱能活性,情况很少发生)

3)糖尿病患者

4.如病人出现黄疸应立即中止治疗。

5.此外,与其它抗抑郁药一样,下列情况也应加以注意:

1)用抗抑郁药物来治疗有精神分裂症及其它精神性病的患者,精神病症状有可能恶化,虚妄的念头也会加重。

2)处于躁狂~抑郁阶段病人使用时,可能会引发躁狂症。

3)考虑到病人有可能自杀,特别是治疗的初期,因而米氮平片的处方剂量应予以限制。

4)虽然抗抑郁药物无致瘾性,但长期使用突然停药后,有可能导致恶心、头痛及不适。

6.对于抗抑郁药的不良反应,老年人通常更加敏感,但米氮平的临床实验中,未见老年组病人中表现出更多不良反应。然而这方面的临床经验还很有限。服用本品可能影响注意力和反应性,因此,应避免从事需较高注意力和反应性要求的操作活动,如驾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