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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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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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g |
2.5gx2支/盒 |
生产企业 |
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
桂林天和药业伊维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797 |
国药准字Z1999003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消肿,止血、止痛。用于炎性,血栓性外痔,Ⅰ、Ⅱ期内痔属风热瘀阻或湿热壅滞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外用。用药前用温水清洗局部,治疗内痔:将注入头轻轻插人肛内,把药膏推入肛内;治疗外痔将药膏均匀涂覆患处,外用清洁纱布覆盖。每次2 .5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出现皮肤过敏者停用。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治疗期间忌辛辣之品。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滑石粉、柠檬黄。 |
熊胆粉、地榆、冰片。辅料为白凡士林、羊毛脂。 |
性状 |
本品为素片,显棕黄色;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软膏。 |
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厚味食物。 2.孕妇慎用。 3.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4.本品仅对痔疮合并有少量出血、肿胀及疼痛者有效,如便血量较多,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需到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