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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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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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g |
24片 |
生产企业 |
圣大(张家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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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797 |
Z2016000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化滞止泻,用于饮食不节或水土不服引起的成人及小儿腹泻,属于湿热、食滞证者。症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腹泻,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每日3次、饭后服之。成人每次4片;11岁至14岁每次3片;5岁至10岁每次2片。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滑石粉、柠檬黄。 |
木镏油,老鹳草粉 ,黄柏干浸膏 |
性状 |
本品为素片,显棕黄色;味苦。 |
本品为扁圆形白色糖衣片,除去糖衣为土黄色,有木馏油的强烈香气,味辛 |
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未满五周岁的小儿不宜服用,老年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