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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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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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 |
10ml*6支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桂林裕民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140 |
国药准字Z45021282 |
说明 | ||
适应症 |
镇咳药。适用于由上呼吸道感染和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和咯痰。 |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未见报道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鸡胆浸膏。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甜菊糖、羟苯乙酯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澄清液体;味苦,微甜。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注意事项 |
本品久置后有微量沉淀析出,不影响疗效,摇匀即可服用。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