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胆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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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鸡胆口服溶液

金莲清热颗粒

规格

10ml

2.5g*12袋
生产企业

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50140

国药准字Z20023308
说明
适应症

镇咳药。适用于由上呼吸道感染和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和咯痰。

清热解毒,利咽生津,止咳祛痰。用于外感热证。症见发热,口渴,咽干,咽痛,咳嗽,痰稠。及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见有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口服,成人一次1袋,一日4次;小儿1岁以下每次半袋,一日3次;1~15岁每次半至1袋,一日4次。

副作用

未见报道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禁用。

成分

鸡胆浸膏。

主要为金莲花、大青叶、生石膏、知母、生地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澄清液体;味苦,微甜。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本品久置后有微量沉淀析出,不影响疗效,摇匀即可服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