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0mg |
含总氨基酸0.25g |
生产企业 |
湖南恒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生命一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442 |
国药准字H4402482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如放射性、抗肿瘤药物等所致的白细胞减少症。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一日50~150mg(2.5~7.5片),分3次服,4~6周为一疗程。 2.儿童:一次1~2mg/k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治疗剂量偶见口干、肠鸣亢进。 |
偶见头痛,口干,咽痛,以及周身发热感,上腹部不适,便秘等。 |
禁忌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鲨肝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人参提取物25mg、三七提取物50mg、盐酸精氨酸20mg、盐酸组氨酸12mg、亮氨酸30mg、异亮氨酸15mg、盐酸赖氨酸63mg、甲硫氨酸25mg、苯丙氨酸30mg、苏氨酸15mg、色氨酸25mg、缬氨酸15mg。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橙色、黄色、白色的小丸。 |
注意事项 |
1.临床疗效与剂量相关,过大或过小均影响效果,故应寻找最佳剂量。 2.对病程较短、病情较轻及骨髓功能尚好者,本品疗效较好。 3.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外周血常规。 |
1.服用本药时不宜饮茶和进食萝卜,以免影响其药效。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