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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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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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2ml |
每粒重1.5g |
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067 |
国药准字Z2302210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内盛而致的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肺炎、病毒性肺炎、化脓性疾病、妇科炎症与术后发热。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2~4次。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1、可引起局部疼痛、红肿。 2、可引起皮肤瘙痒、皮疹。 3、偶见胸闷、气促、心前区不适、呼吸困难等。 |
虚症带下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 |
禁忌 |
对鱼腥草类药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
成分 |
鱼腥草、金银花。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
性状 |
本品为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的栓剂。 |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尚未有儿童、孕妇使用的临床研究资料。 3、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4、本品为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质量,所以使用前应对光检查,发现药液混浊、沉淀、变色、漏气时不能使用。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