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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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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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
生产企业 |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407 |
国药准字Z1102000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疏风凉血,泻热润燥。用于胜麻实热、大肠火盛所致痔疮、湿热便、肛门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5克(50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滑石粉、柠檬黄。 |
地榆炭、蜜视角、炒穗花、大黄、黄芩、地黄、当归、赤芍、红花、防风、荆芥、穗麸、炒积壳、辆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素片,显棕黄色;味苦。 |
本品为黑色的水蜜丸。气微、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活,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股用溫热性药物。 3.三岁以下儿童慎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老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痔疮便血,发肿痛严重和便血呈喷射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7内待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