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胆泻肝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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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龙胆泻肝口服液

妇科止痒胶囊

规格

每支装10ml

每粒装0.4g
生产企业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40027

国药准字B20020827
说明
适应症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阴道炎症属湿热型患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副作用

暂无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慎服。

尚不明确。

成分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蜜炙)。

败酱草、白花蛇舌草、蒲公英、横经席、茜草、鸡血藤、当归、醋延胡索。

性状

深棕色液体,有少量沉淀,气清香,味苦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粉末;味苦。

注意事项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心血管、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以及精神疾病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3.妇科肿瘤引起的带下病患者不宜服用本品,赢取医院就诊。 4.65岁以下的绝经后患者赢取医院就诊。 5.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 6.经期慎用。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 7.带下伴有尿频、尿急、尿痛,或有赤带着赢取医院就诊。 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超过2周应向医师咨询。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