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胆泻肝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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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龙胆泻肝口服液

复方蓝花柴胡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ml

10g*10袋
生产企业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梧州神农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40027

国药准字B20020488
说明
适应症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疏肝散瘀。用于改善急慢性肝炎肝胆湿热所致肋痛黄疸,呕恶腹胀,身重倦怠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三次。

副作用

暂无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慎服。

糖尿病及忌糖者禁用。

成分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蜜炙)。

溪黄草(蓝花柴胡),鸡骨草,白花蛇舌草,柴胡,茵陈,丹参,黄芪,栀子,茯苓,灵芝,甘草。

性状

深棕色液体,有少量沉淀,气清香,味苦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在医生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