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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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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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8丸重1.23g(相当于原生药材3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572 |
国药准字Z2012001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清热利湿,凉血止血。用于湿热壅滞所致的Ⅰ、Ⅱ期内痔、混合痔急性发作时出现的便血、肛门坠胀疼痛,痔黏膜充血糜烂,排便黏滞不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饭后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为7天。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服药后ALT升高,轻度胸闷,轻度胃酸,必要时停药。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柴胡、车前子、当归、地黄、木通、黄芩、龙胆、泽泻、栀子、炙甘草。 |
槐花、地榆炭、侧柏叶、荆棘炭、黄芩、栀子、当归、枳壳。 |
性状 |
暗黄色的水丸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色至棕黄颗粒和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 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尚无孕妇、儿童用药的临床试验资料。 2.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出血较多者应及时就医。 4.现有的临床试验尚无超疗程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