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胆泻肝丸(浓缩丸)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龙胆泻肝丸(浓缩丸)

龙胆泻肝丸

规格

每8丸相当于总药材3g

每丸重6g;每100丸重20g
生产企业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2020665

国药准字Z23021066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柴胡、车前子、当归、地黄、木通、黄芩、龙胆、泽泻、栀子、炙甘草。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泽泻、木通、车前子、当归、地黄、炙甘草。

性状

暗黄色的水丸

本品暗黄色水丸;味苦。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 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龙胆泻肝丸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龙胆泻肝丸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龙胆泻肝丸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龙胆泻肝丸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