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 |
每袋装20g |
生产企业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383 |
国药准字Z2202473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疖肿。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毒盛所致的热疖痈毒、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4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成分 |
紫花地丁、半边莲、蒲公英、板蓝根。辅料为:乳糖、甜菊素。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软膏,有特臭。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