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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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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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广西大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378 |
国药准字Z5102089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疖肿。 |
清热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疖肿、乳腺炎等症。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本品有腹泻,恶心,皮疹等不良反应报告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蒲公英。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软膏,有特臭。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 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 咽痛伴风寒感冒,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 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已破溃者应到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