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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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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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 |
0.3125g(C16H19N3O5S 0.25g与C8H9NO5 0.0625g)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100 |
国药准字H2016340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疖肿。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气支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它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禁忌 |
尚不明确。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软膏,有特臭。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至淡黄色。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