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20g |
每瓶装40ml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933 |
国药准字Z2005480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疖肿。 |
本品的功效是清热解毒,收敛止痛,保护创面。用于轻度水、火烫伤及热疖、痱子、湿疹。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本品外用,将本品摇匀,用消毒棉球蘸取药液,轻轻涂于清洁的创面或患处,一日3~4次。 二至三日后不再涂,任其愈合。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支含鱼石脂1克(每盒含鱼石脂50克)。辅料为:羊毛脂、黄凡士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榆、虎杖、白及、忍冬藤、黄连、冰片。辅料为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软膏;有特臭。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3.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药只适用轻度小面积烫伤,重度、大面积烫伤应去医院就诊。 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