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石脂软膏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鱼石脂软膏

野菊花颗粒

规格

10%*20g

每袋装15g
生产企业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3933

国药准字Z20027590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疖肿。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糖尿病患者禁服。

成分

本品每支含鱼石脂1克(每盒含鱼石脂50克)。辅料为:羊毛脂、黄凡士林。

野菊花。

性状

本品为棕黑色软膏;有特臭。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