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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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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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普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362 |
国药准字Z2008042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疖肿。 |
清热解毒,凉血散瘀,泻火通腑。用于治疗痤疮,疖痈。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14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腹泻、腹痛、恶心、呕吐、胃不适、皮疹、瘙痒、头晕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禁用。 2.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禁用。 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穿心莲、牛黄、金银花、蒲公英、大黄浸膏、山豆根、栀子、珍珠层粉、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软膏,有特臭。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和粉末;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保持面部卫生,切忌以手挤压患处。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 2.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4.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食欲减少,大便溏稀者应停服。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