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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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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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 |
5g:0.1g |
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2367 |
HC2015004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疖肿。 |
本品适用于各种细菌性皮肤感染,主要用于革兰氏阳性球菌引起的皮肤感染。如脓疮病,疖肿,毛囊炎,甲沟炎,须疮,汗腺炎,红癣,寻常痤疮,创伤合并感染,湿疹合并感染,溃疡合并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本品应局部涂于患处,并缓和地摩擦;必要时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每日二至三次,七天为一疗程,必要时可重复一个疗程。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局部应用本品一般无副反应,偶尔会有轻微的刺激感,对腿部深度溃疡的治疗会伴有疼痛,但通常无需停药。罕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凡对本品任何成份有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夫西地酸。以C31H48〇6计算,2% (5g : 0.1g ; 10g : 0.2g ; 15g : 0.3g)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软膏,有特臭。 |
本品为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夫西地酸对眼结膜有刺激作用,尽量避免在眼睛周围使用;当治疗严重皮肤感染或顽固性皮肤疾病时,应辅助进行抗生素的全身用药;若发生严重刺激作用或出现过敏反应时,应停止用药并改用其它的药物治疗。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