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臼毒素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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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鬼臼毒素酊

疣迪搽剂

规格

3ml:15mg

10ml
生产企业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4183

国药准字Z20053056
说明
适应症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清热解毒,化瘀散结。用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

用法用量

①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

②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

③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

④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如三个疗程后仍有湿疣,患者应及时就医以进一步检查。

局部外用,涂药液之前,将患处洗净抹干,然后将患处周围正常组织用本品包装内附带的凡士林软膏仔细涂抹,再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2次,早晚各涂一次;连续3天,至疣体变白,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疣体未消退者进行第二疗程,总计不超过三个疗程。

副作用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2.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药过敏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孕妇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鬼臼毒素。

苦参、水杨酸、鬼臼毒素、冰片。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清溶液,有乙醇气味。

本品为黄色至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

注意事项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严禁药液与健康皮肤长期接触,因为药液中的活性成分能损害健康皮肤。

4.治疗期间,最好不要性交。

5.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1.只限外用,不得内服。

2.少数患者涂药后出现局部红肿疼痛,冷湿敷或外用消炎药膏后可消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