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臼毒素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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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鬼臼毒素酊

聚甲酚磺醛溶液

规格

3ml:15mg

每瓶10ml,36%(g/g)
生产企业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湖南五洲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063

国药准字H20067277
说明
适应症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1.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 2.外科与皮肤科:用子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 3.口腔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用法用量

1.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

2.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

3.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

4.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

妇科:用于阴道冲洗时,施比灵溶液应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而用于局部涂抹或敷贴时则无需稀释,通常敷贴每周进行1-2次。治疗前先彻底清洁宫颈及宫颈管,去除分泌物。为此可将浸有施比灵溶液的棉签插入宫颈管,转动数次取出,然后再将浸有药液的纱布块轻轻敷贴于病变组织,持续1-3分钟。一般敷贴1-2分钟即可达到止血目的。 外科、皮肤科及耳鼻喉科:用于止血时,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纱布按压在出血部位1~2分钟,止血后最好擦干残留药液。治疗局部烧伤、褥疮和肢体溃疡也可采用同样方法,以使其坏死组织易于脱落。治疗口腔粘膜与牙龈的病变时,治疗后必须彻底漱口。

副作用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2.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本品有时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如烧灼感或疼痛)。 本品为高酸性物质,治疗口腔病变时,可能出现牙釉质。

禁忌

对本药过敏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本品是从小蘖科鬼臼属植物中提取到的木脂类抗肿瘤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甲酚磺醛,为间甲酚磺酸和甲醛的聚合物。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清溶液,有乙醇气味。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

注意事项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1.聚甲酚磺醛会加强伤口的愈合过程。当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亦无需惊恐。 2.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 3.行经时停止用药。 4.注意防止聚甲酚磺醛与眼部接触。 5.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氯氧化钠)。 6.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本品接触后,必须在其未干前请立即用水洗净。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