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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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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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ml:40mg |
5g |
生产企业 |
辽宁华卫制药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315 |
国药准字S2002002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主要用于治疗由人乳头瘤病毒引起的尖锐湿疣,也可用于治疗由单纯性疱疹病毒引起的口唇疱疹及生殖器疱疹。 |
用法用量 |
1.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 2.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 3.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 4.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 |
涂患处,每日4次。 1.尖锐湿疣连续用药6-8周,或遵医嘱。 2.口唇疱疹及生殖器疱疹连续用药1周,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2.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一般不会引起刺激、过敏及其它全身不良反应。个别病人偶可出现轻度瘙痒,灼痛等 |
禁忌 |
对本药过敏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是从小蘖科鬼臼属植物中提取到的木脂类抗肿瘤成分。 |
主要成份为重组人干扰素a2b。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清溶液,有乙醇气味。 |
本品为无色半透明膏体。 |
注意事项 |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
1.对干扰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2.本品非治疗口唇疱疹及生殖器疱疹的首选药。 3.避免接触眼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