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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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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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ml:15mg |
90mg |
生产企业 |
辽宁华卫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840005 |
国药准字H2005434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
本品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尖锐湿疣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等。 |
用法用量 |
1、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 2、 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 3、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 4、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 |
每二日将一粒栓剂放入阴道。如果采用聚甲酚磺醛浓缩液病灶烧灼,则于两次烧灼间隔日放入一粒栓剂。为了使用方便,患者最好取仰卧位,先将栓剂用水浸湿,然后插入阴道深部。通常以晚间睡前用药为宜,配合使用卫生带,防止污染衣物和被褥 |
副作用 |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2、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用药初期,有时会产生局部刺激症状,但很快自行消失,当治疗口腔病变时。请注意其高酸性可能损伤牙釉质。 |
禁忌 |
对本药过敏,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本品是从小蘖科鬼臼属植物中提取到的木脂类抗肿瘤成份。其化学名为[5R-(5α,5αβ,8aα,9α)],5,8,8α,9-四氢-9-羟-5-(3,4,5-三甲氧苯基)呋喃(3’,4’:6,7)萘并-[2,3-d]-1,3-间二氧杂环烯-6(5αH)-酮。 |
聚甲酚磺醛。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清溶液,有乙醇气味。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红棕色栓。 |
注意事项 |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内服。 2、本品应避免与眼睛接触。 3、本品会加速和增强修复过程,如果用药后出现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无需惊恐。 4、经期停止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 5、棉织物及皮革与该药液接触后,须在制剂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 6、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氢氧化钠)。 7、出现不良反应较严重时,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