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臼毒素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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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鬼臼毒素酊

聚甲酚磺醛溶液

规格

3ml:15mg

36%(w/w)
生产企业

江西普丽尔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4247

H20140836
说明
适应症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妇科:

用于局部治疗宫颈及阴道的局部炎症(如细菌、滴虫和霉菌感染引起的白带增多),尖锐湿疣、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等。用于宫颈息肉切除或活检后的止血。

外科和皮肤科

加速烧伤后坏死组织脱落,促进愈合过程(如小面积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尖锐湿疣等)

耳鼻喉科

用于局部治疗口腔黏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扁桃体切除后及鼻出血的止血。

用法用量

1.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

2.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

3.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

4.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

1.妇科:用于阴道冲洗时,聚甲酚磺醛溶液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而用于局部涂抹或敷贴时则无需稀释,通常敷贴每周进行1~2次。治疗前先彻底清洁宫颈及宫颈管,去除分泌物,为此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棉签插入宫颈管,转动数次取出,然后再将浸有药液的纱布块轻轻敷贴于病变组织,持续1~3分钟。用于止血时,用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无需稀释)的药棉压于出血部位1~2分钟即可达到止血目的。

2.外科、皮肤科及耳鼻喉科:用于止血时,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纱布按压在出血部位1~2分钟,止血后最好擦干残留药液。治疗局部烧伤、褥疮和肢体溃疡也可采用同样方法,以使其坏死组织易于脱落。治疗口腔粘膜与牙龈的病变时,治疗后必须彻底漱口。

副作用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2.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1、本品有时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如烧灼感或疼痛)。

2、本品为高酸性物质,治疗口腔病变时,可能损伤芽釉质。

禁忌

对本药过敏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怀孕期间,特别是妊娠晚期,任何宫颈内的局部治疗均应避免,宫颈外和阴道烧灼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本品亦不例外,此时应充分考虑药物对母婴的潜在危害,尽管动物试验表明此药无任何致畸作用,但人体实验的结果尚未获得,人们还不清楚哺乳期妇女的乳汁内是否会含有此药的活性成份。

成分

本品是从小蘖科鬼臼属植物中提取到的木脂类抗肿瘤成分。

聚甲酚磺醛:为间甲酚黄酸和甲醛的聚合物。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清溶液,有乙醇气味。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

注意事项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内服。

2、本品应避免与眼睛接触。

3、本品会加速和增强修复过程,如果用药后出现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无需惊恐。

4、经期停止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

5、棉织物及皮革与该药液接触后,须在制剂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

6、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氢氧化钠)。

7、出现不良反应较严重时,应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