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臼毒素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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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鬼臼毒素软膏

注射用胸腺肽

规格

5g:25mg

10mg
生产企业

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683

国药准字H20003312
说明
适应症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

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

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

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

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结合并用;

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

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

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

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

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

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用法用量

1.用药前用温水,肥皂洗净并擦干患处。

2.给药量与用药范围以涂布疣体为准,涂药后略加摩擦使药物渗入疣体内,尽量避免接触正常皮肤与粘膜。

3.每日用药二次,连续三天,观察四天为一疗程,连续不超过三个疗程。

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2ml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

静脉滴注:一次20-8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

常用肌内注射,剂量视儿童年龄、体重和病情而定。如对胸腺发育不全症患儿,每天1mg/kg,症状改善后,

改维持量为每周1mg/kg,可长期应用作替代性治疗,治疗8个月至12岁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每隔日1次,每

次5mg,1个月后改为1周2次,每次5mg。治疗期间如遇发热、呼吸道感染,在抗细菌抗病毒治疗的同时疗程继

续,3个月为1疗程,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等刺激。 2.体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护肤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禁忌

对本药过敏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1、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鬼臼毒素。本品是从小檗科鬼臼属植物中提取的木脂类抗肿瘤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胸腺α1及其他小分子多肽。配有甘露醇和亚硫酸氢钠制成的冻干品。

性状

本品为白色软膏。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冻干品。

注意事项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避免药物接触正常皮肤、粘膜及眼睛,若不慎接触,应立即清水洗净。 3.用后立即将盖盖紧。 4.置于儿童不易拿到之处。

1. 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

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

2. 本品溶解后,如出现混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止使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