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5g |
0.4mg |
生产企业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385 |
国药准字H20057421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寒镇痛,活血祛风,强筋壮骨。用于慢性风湿及类风湿性关节炎。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小儿酌减或遵医嘱。疗程1个月,一般服药1~3个疗程。 |
口服。一次1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心脏病患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狗腿骨、穿山龙。 |
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 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品为棕褐色的粉末;气微腥,味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请遵医嘱。 |
1.两次用药相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 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