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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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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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3g*24粒(新博利舒) |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587 |
国药准字Z2005026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有退黄疸和降低谷丙转氨酶的作用。用于湿热毒邪内蕴所致急性、慢性肝炎和重症肝炎(Ⅰ型)。也可用于其他型重症肝炎的综合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龙胆 柴胡 黄芩 栀子(炒) 泽泻 关木通 车前子(盐炒) 当归(酒炒) 地黄 炙甘草。 |
茵陈提取物、栀子提取物、黄芩苷、金银花提取物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