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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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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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20粒重1g |
138g |
生产企业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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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029 |
国药准字Z44022396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气破滞,理气止痛。用于胃肠积滞,胸闷脘痛,脘腹胀痛,呕恶便秘。 |
清热润肺,止咳平喘,理气化痰。适用于肺燥之咳嗽,痰多,胸闷,咽喉痛痒,声音沙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22克(约一汤匙),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大黄、青皮(醋炒)、槟榔、苍术(米泔水炒)、陈皮、香附(醋炒)、川芎、厚朴(姜制)、麦芽(炒)、莱菔子(炒)、山楂(炒)、枳实(麸炒)、三棱(醋炒)、六神曲(麸炒)、莪术(醋煮)、牵牛子(炒)、木香、枳壳(麸炒)、五灵脂(醋炒)。 |
川贝母、枇杷叶、桔梗、陈皮、水半夏、北沙参、五味子、款冬花、杏仁水、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蜂蜜。 |
性状 |
浅褐色的水丸 |
本品为棕红色的稠厚半流液体;气香,味甜,具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过硬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阳虚,主要表现为遇寒则胃脘作痛,畏寒肢凉,大便溏。3.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大便溏。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好转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妇女月经量多者慎用。6.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7.哺乳期妇女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燥咳嗽,其表现为干咳,咽喉疼痛,鼻唇干燥,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老年体弱者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服用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