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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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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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mg |
0.25g |
生产企业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421 |
国药准字H1102047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1、溃疡性结肠炎。 2、Crohn’s病。 3、类风湿性关节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一日2-3次。 |
溃疡性结肠炎、Crohn’s病:成人每天3~4g(12~16片),分次口服,用药间隔应不宜超过8小时为宜,为防止消化道不耐受,初始以每天1~2g(4~8片)的小剂量开始;儿童按每公斤体重每天40~60mg的剂量,分3~6次服用。 类风湿性关节炎 成人:每次1g(4片),每天2次。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副作用 |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厌食、头痛、恶心、呕吐、胃部不适、消化不良、皮疹和明显的可逆性少精子症。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禁忌 |
1.心脏病患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磺胺及水杨酸盐过敏者、肠梗阻或泌尿系梗阻患者、急性间歇性卟啉症患者禁用本品。 |
成分 |
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 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
每片含柳氮磺吡啶0.25g。 【成 份】 化学名:5-[对-(2-吡啶胺磺酰基)苯]偶氮水杨酸 分子式:C18H14N4O5S 分子量:398.39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肠溶糖衣片或肠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至棕黄色。 |
注意事项 |
1.两次用药相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 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血卟啉症、血小板、粒细胞减少、血紫质症、肠道或尿路阻塞患者应慎用。 2、服用本品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服碱化尿液的药物。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 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及其他磺胺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4、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直肠镜与乙状结肠镜检查,观察用药效果及调整剂量。 (3)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4)肝、肾功能检查。 5、遇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除强调餐后服药外,也可分成小量多次服用,甚至每小时一次,使症状减轻。 6、根据患者的反应与耐药性,随时调整剂量,部分患者可采用间歇治疗(用药二周,停药一周)。 7、腹泻症状无改善时,可加大剂量。 8、夜间停药间隔不得超过8小时。 9、肾功能损害者应减小剂量。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