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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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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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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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同安医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421 |
国药准字Z4402081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散风邪,祛寒湿,舒筋活血,通络止痛,用于颈椎,胸椎,腰椎,跟骨等骨关节增生性疾病,对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一定疗效。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一日2-3次。 |
饭后服用,一次3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心脏病患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 |
成分 |
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 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
杜仲叶,骨碎补,威灵仙,鸡血藤,附片,三七,川乌,草乌,党参,白芍,延胡索,马钱子粉等十五味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黑色;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两次用药相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 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本品含士的宁、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量,不宜长期连续服用,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及孕妇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