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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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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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mg |
50mg |
生产企业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421 |
国药准字H4202037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本品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及急性痛风发作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一日2-3次。 |
直肠给药。一次50~100mg,一日1次。 |
副作用 |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
1.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痛、眩晕、困倦等。 2.造血系统反应:粒细胞减少,溶血性或再生障碍性贫血,紫癜、骨髓抑制及血小板减少等,但少见。 3.皮肤过敏反应:瘙痒、荨麻疹、结节性红斑等。 |
禁忌 |
1.心脏病患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肝肾功能不全、孕妇、哺乳妇女和14岁以下小儿,有活动性肠道病灶或非甾体消炎药过敏者禁用。 2.老人、癫痫、帕金森病或情绪、精神障碍者慎用。 |
成分 |
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 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
主要成份:吲哚美辛。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脂肪性基质制成的白色或淡黄色栓。 |
注意事项 |
1.两次用药相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 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丙磺舒可使吲哚美辛的血浆浓度增高,两药合用时需减少吲哚美辛的用量。 2.不宜与阿司匹林合用,以免降低吲哚美辛的疗效。 3.对某些患者能减弱速尿的促尿酸钠排出及降压作用,如两药同时使用,应密切注意速尿疗效。 4.同时用抗凝血药的患者,应观察凝血酶时间的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