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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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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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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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国嘉联合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947 |
国药准字H5302199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中头孢克肟敏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有效。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并发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 2.肾盖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3.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胆囊炎、胆管炎); 4.猩红热; 5.中耳炎、鼻窦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 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 口服,每次0.1g,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0.2g,一日二次。 儿童: 每次按1.5-3.0mg/kg体重计算给药,一日二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不良反应大多短暂而轻微。主要为腹泻、粪便异常、头疼、恶心、腹痛、皮疹等,极少数患者GPT、GOT升高。 |
禁忌 |
1 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头孢菌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茴三硫,化学名:5-(对-甲氧苯基)-1,2-二硫环戊-4-烯-3-硫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肟。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显橘黄色至橘红色,味苦。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 |
注意事项 |
甲亢病患者慎用本品;怀孕或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咨询;本品解酒作用显著,于饭前5-10分钟服用效果更佳。 |
1.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凌晨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高龄患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