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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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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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150g(2)300g |
10g*9袋 |
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912 |
国药准字Z45021992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降火,清热解毒。用于因湿热下注引起的湿疹,皮肤瘙痒及妇女黄带。 |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下注,带下黄稠,附件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0~150克,一日1~2次。 |
用开水冲服,一次2.5克,一日3次,七日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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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龟甲、土茯苓、广金钱草、地黄、防风、川木通、金银花、槐花、茵陈、甘草 |
鸡血藤、地桃花、一点红、桃金娘根、菥蓂、白背桐、白花蛇舌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胶冻状膏;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风盛血燥证的湿疹不适用,其表现为皮肤损害处肥厚、粗糙、伴有脱屑及剧痒。6.服药期间,如局部皮疹需要使用外用药时,应向专科医师咨询。7.伴赤带,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妇女经期、哺乳期慎用。月经过多者慎用。3.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