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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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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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6g |
2.5gx2支/盒 |
生产企业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桂林天和药业伊维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495 |
国药准字Z1999003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消肿,止血、止痛。用于炎性,血栓性外痔,Ⅰ、Ⅱ期内痔属风热瘀阻或湿热壅滞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外用。用药前用温水清洗局部,治疗内痔:将注入头轻轻插人肛内,把药膏推入肛内;治疗外痔将药膏均匀涂覆患处,外用清洁纱布覆盖。每次2 .5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出现皮肤过敏者停用。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治疗期间忌辛辣之品。 |
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关木通、车前子(盐炒)、 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熊胆粉、地榆、冰片。辅料为白凡士林、羊毛脂。 |
性状 |
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软膏。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2.忌生冷油腻食物。 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 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 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 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厚味食物。 2.孕妇慎用。 3.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4.本品仅对痔疮合并有少量出血、肿胀及疼痛者有效,如便血量较多,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需到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