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含穿心莲总内酯2mg |
0.5g*24粒 |
生产企业 |
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福牌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402 |
国药准字Z1095007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有热、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痄腮、乳蛾、喉痹咽痛。 |
补血滋阴,润燥,止血。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肌萎无力,心烦不眠,虚风内动,肺燥咳嗽,劳嗽咯血,吐血尿血,便血崩漏,妊娠胎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9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穿心莲干浸膏(以穿心莲总内酯计)、山芝麻干浸膏。 |
阿胶。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滴丸;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味微甘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那个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