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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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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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含穿心莲总内酯2mg |
每袋装3g,5g |
生产企业 |
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402 |
国药准字Z3402095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有热、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痄腮、乳蛾、喉痹咽痛。 |
止咳祛痰。用于咳嗽及支气管炎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丸,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糖尿病患者禁服。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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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穿心莲干浸膏(以穿心莲总内酯计)、山芝麻干浸膏。 |
枇杷叶、罂粟壳、白部、白前、桑白皮、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滴丸;味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那个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痨病、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去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运动员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